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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美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要求及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科目 根据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不同,复试科目、时间及分值如下: 注:考试地点为美院教学楼,具体安排见院内张贴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按满分100分计) ▲【130500】设计学、【130400】美术学及【135100】艺术(艺术管理专业除外):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40%+专业设计或创作(满分100分)×45%+面试(满分100分)×15% ▲【130100】艺术学理论及【135100】艺术-艺术管理专业: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60%+专业论文(满分100分)×30%+面试(满分100分)×10% ▲【1305J1】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70%+面试(满分100分)×30% 三、 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统一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加权成绩有最低录取线要求。 2.【130500】设计学、【130400】美术学及【135100】艺术(不含非全日制、韩美林教授及科普硕士)专业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在专业系内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3.【130100】艺术学理论单独排序,按不同研究方向在专业系内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4.【135100】艺术-科普硕士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5.【1305J1】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6.【135100】艺术(韩美林教授)、【135100】艺术(非全日制) 按不同研究方向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7.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审查及其他工作说明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3月11日下午13:00-16:30 地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A337)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不允许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a) 初试准考证; b)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c)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d)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e)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f)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g) 退役大学生士兵、骨干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应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yz.tsinghua.edu.cn)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4.考生笔试纸张(理论专业除外)、绘画或设计用具、颜料均需自备,雕塑、陶瓷用泥由我院提供,详细见附件。 5.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201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体检通知》,自行安排时间完成体检,详情见http://yz.tsinghua.edu.cn。 6.我院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7.详情请查阅清华美院官网http://www.ad.tsinghua.edu.cn。如有变动,以我院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